洛阳某食品公司生产的调味面制食品为不合格产品

发表时间:2019/8/9 11:44:41  浏览次数: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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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市场监管部门在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收到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检验报告显示,洛阳某食品公司生产的标示生产日期为2018-06-08的调味面制食品(芝麻香干),酸价(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产品标示的标准要求,为不合格产品。2018年11月15日,对该单位涉嫌生产不合格调味面制食品(芝麻香干)的行为立案调查。该单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十三)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第二款,对该单位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840元,并处70000元罚款;罚没款合计738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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